環境問題,就是正義問題。誰消費?誰污染?誰承受?誰又有能力逃避?...沒有社會正義,就沒有環境正義!

公平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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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9月 26, 2007

綠色運輸之計程車議題

一、定位與發展
1. 計程車是「準大眾運輸工具」,不是路邊小販
幾個月前行政院計畫貼補計程車油資,引起社會一片嘩然,許多人說,摩托車才是普羅大眾的交通工具,為何不補貼摩托車。姑且不論這項政策是否適當,從輿論的反應中呈現,無論是社會大眾或民意代表對於計程車的角色定位莫衷一是,連行政官員也無法釐清說明,造成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該不該補貼」與「如何補貼」混雜在一起。
在對抗全球暖化的時代,大眾運輸工具是格外重要的角色。但是大眾運輸工具為了顧及成本效益,勢必缺乏彈性與效率,而計程車正好得以彌補大眾運輸工具的彈性與效率。所以,計程車的公共性角色應當要被凸顯,有別於過去大眾對於計程車或計程車司機的認知,這個行業不是路邊小販、不是失業人口的吸納場所、不是單純的自營商,因為至少自營商可以自行決定售價,但計程車不行。也因此,政府既然規範了計程車的費率,就應當有更積極的措施來提昇這個行業的品質,以及保障從業者的生存環境。

2. 從「準大眾運輸工具」到「綠色運具」
當前油價高漲,造成計程車的營業成本增加,計程車費率已達調漲的壓力點,可是油價同時又造成民生物資的漲價,當民眾的財富縮水後,搭乘計程車的意願也會降低,所以計程車費率一旦漲價,恐怕又會擠壓到載客量。如果計程車的載客量減少,卻因此造成計程車空轉率或廉價私人載具(摩托車)數量的提高,那將會降低計程車扮演「準大眾運輸工具」的效益。因此,油價高漲,政府若不進行補貼,就只能選擇調漲計程車費率,但是無論對於運將或公共利益而言,都是個兩難問題。
營業用車改裝為瓦斯車,不但可以降低空氣污染,對於燃料成本更可以大幅降低,這已經為許多國家採取的措施。台灣雖然也有補助辦法,但瓦斯車還是僅有8000多輛而已,以車輛密度(輛/平方公里)相比,相對於香港、韓國、日本、上海等地,是數倍到數十倍的差距。因此,倘若政府能趁著油價高漲之際,順勢將計程車輔導轉為瓦斯車(LPG),讓計程車成為一種「綠色運具」,不但能夠降低計程車費率的漲價壓力,同時可以讓「準大眾運輸系統」的效益更顯著。

二、質與量的問題
1. 寬鬆的總量管制
根據交通部95年計程車營運調查報告中的問卷指出,計程車司機最希望政府能進行車牌的總量管制。可是實際上根據公路法39-1條之規定,計程車牌是有依照縣、市人口及使用道路面積成長比例進行總量管制,但第二款卻又開了一個後門,個人車牌不在總量管制之列,造成個人車牌的數量是年年增加。總量管制的失效,讓市場呈現過度飽和的狀況,造成計程車的營運困難與空車率的增加。

計算台北都會區人口數與計程車輛數之比為96.2:1,對照其他各主要城市人車比,如:日本東京人-車比為212:1(2000年)、香港人-車比為230:1(2001年)、新加坡人-車比為222:1(2000年),可見台北地區之計程車車輛數確實偏高。

2. 從量的管制到質的提昇
台灣現行的職業駕照取得相當容易,只要通過考試、參加半日講習即可取得;也因此,計程車業吸納了大量的中途失業人口。當政府只有規範費率,對於進入門檻和總量的管理鬆散時,造成不分車齡、車況、服務品質,以相同的價格在相同的市場中憑運氣競爭,很容易變成劣幣驅逐良幣的情況。這種市場環境,對於那些願意自我投資、改善服務品質的業者而言是種懲罰。

許多國家對於進入計程車業的門檻都相對的高,計程車司機必須通過顧客服務與地區知識等課程訓練,顧客服務內容有:法規、顧客服務技巧與禮儀、溝通技巧、特殊服務等;而地區知識則包括閱讀地圖能力、與對本地區主要活動地點熟悉等。提高計程車業之進入門檻,可以提昇計程車司機的專業與形象,亦成為計程車總量管制措施之一。

三、價格補貼與提高效能
1. 價格補貼永遠不夠
目前政府對於計程車的價格補貼有兩項:2005年實施汽燃費與牌照稅減免,每台計程車平均減少1.5萬元左右的開支,可是國庫卻減少了13.5億的歲入。此外兩個月前因應油價高漲,每公升再補貼兩元,國庫再次每年失血20億。雖然計程車作為「準大眾運輸」,政府投入資金來穩定費率是可以理解,但國際油價未來只會高不會低的情形看來,價格補貼終究是治標不治本,一旦原油價格漲破百元,政府又可補助多少?

改裝瓦斯車的成本大約是每台車4.8萬元,可是政府目前投資在計程車稅費減免與油價補貼上已經達3.5萬/車/年。只要三年的價格補貼預算,都可能讓全台灣的計程車改裝成瓦斯車,以及補助加油站增設加氣設施。改裝為瓦斯車後,行車效率沒有減損,而每公升所減少成本卻是14元,與僅僅2元的油價補貼差距甚大,其減少空汙的成效將是更大的社會集體利益。

2. 提高效率才是王道
根據台北市交通局的調查,計程車司機平均每天工作10小時,約有三分之二的時間是空轉。台北縣市共有六萬輛的自行車營業,如此算來,光是台北市的計程車,保守估計每天就有73萬公升的汽油因為空轉就如此無意義的蒸發,相當於增加了台北市1708萬公噸的二氧化碳。若再加上因為計程車所率,台灣每天浪費的能源非常可觀。

無論是燃油或燃氣,因為空轉而造成的能源損失都是浪費。電話叫車系統需要投入較大的資金,但消費者搭乘計程車的習慣是即叫即停,僅有11%消費者使用電話叫車,不公平的市場讓良莠不齊的計程車一同在市區街道競爭,願意自我投資的計程車業者無法獲得合理的回饋。所以,改變消費者路邊攔車的習慣,減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費,降低計程車不必要的燃料成本,才是環保與業者的雙贏局面,那是邁向綠色運輸的王道。

星期三, 8月 15, 2007

再論自行車強制戴安全帽議題

A.
首先我要表示,我也不喜歡國家強制我做任何事,但是規範存在的目的通常是考慮集體利益,而不是考慮個人利益。反對戴安全帽的一方,除了「享受騎車自在的感 覺」與「個人自由」這兩個理由,是否還有其他更充分的理由,或者,如何解釋這個「自由」是如何神聖不可侵犯的?又或者,可否解釋因為推動強制戴安全帽,會 因此減損 多少騎車人口?倘若單車作為一種交通工具,又如何解釋單車與機車、汽車的不同,何以那兩者需要因為減少自身的傷亡率而被限制自由,自行車騎士卻可以毫不用 對自己負責,把所有的安全責任都怪罪在肇事的一方,又或者把所有的風險交給社會醫療來承擔?

騎腳踏車可以有各種不同的理由,不見得每個人都「享受自在」的感覺,對我來說,騎車通勤從來就不是件自在的事,它只是件合理的事;此外,我對於車子本體的興趣,也大於對騎車的興趣。要推動單車作為交通工具,我們該豐富的是騎車的理由,不是強化某種感官的訴求。

B.
制定自行車的車型規範(我想應該是行車規範)跟戴安全帽不一定要掛勾吧。
戴安全帽,會讓單車騎士意識到自己正在從事的是一件有風險的行為,從行為學的角度看,都有可能會提高單車騎士的注意力而減少車禍的發生率。其次,關於自行 車車 禍的統計如下(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oct/22/today-life6.htm):

台 北醫學大學公衛系接受衛生署國健局委託,分析發生在一九九九年、二○○二年間的自行車車禍事件。結果顯示,台灣一年平均有三千七百人因自行車車禍 受傷,雖然絕大多數是肢體擦傷、骨折,但死亡率有三%到五%,比率不低。值得警惕的是,這些意外九成以上發生在天氣不差與路況良好地段。 北醫公衛系系主任邱弘毅表示,從意外發生地點來分析,「交叉路口」是遭汽機車擦撞的第一危險區域,其次才是「快車道」;最危險的時段,則是在早上七至九時 及下午五至七時,正是上下班、上下學的交通尖峰時段;傷者中,有三成六是十到十九歲的青少年,三成四是六十歲以上老人。

儘管肇事的原因可能是道路設計不良或機動車輛不尊重自行車所導致的,但是能在安全措施上作為卻不作為,因此而受到重傷,把這樣的風險推到社會集體來承擔是不公平的。

C.
縮小馬路(車道)寬度、加寬人行道,我也覺得很好啊,只是我認為沒這麼樂觀。就如同我常說「自行車道」成為懶惰的民眾和懶惰的官員相互推諉的說詞,以及環保團體一直無法突破的魔咒;民眾 說,沒有車道所以我不上路,官員說,沒有人上路所以不需要車道,結果我們的城市就永遠保持現狀。以現在台灣都市的樣貌和政治環境,要有發達的自行車專用道,難哦!

有 一種情形可能會發生,那就是要「五毛給一塊」。反正是硬體的資本門投資,很多政客很樂意做這種事,搞出很多設計不良、使用率不高的單車道,然後民眾一定會 說,單車道的「串連」不足,以台北拓寬人行道的經驗,我們就只好慢慢等,看看二十年後「串」好了沒,等台北串好了,北極都溶了。

如果要做硬體投資,我寧願政府把資源投注在「辦公大樓腳踏車停車空間獎勵」、「辦公大樓設置淋浴空間獎勵」、「跨河自行車天橋」、「大眾運輸工具接駁腳踏車獎勵」....。總之,搞自行車道永遠搞不完,民眾永遠在等待。

此 外,基本上我反對自行車上人行道,憑什麼汽車欺負機車、機車欺負自行車、自行車就可以來欺負行人。就算人行道加寬,也是行人本該得到的空間;此外,人行道與自行車道所需的道路鋪面不同,絕不可以像現在台北市某些路段那樣,人行道上的自行車道僅僅做視覺上得區隔,導致有多位自行車騎士在濕滑的「自行車道」上滑倒。

自行車該得 到的是像一輛車一樣的對待。當然,全世界在討論自行車的定位,本來就有不同的意見,到底是「準行人」、「準車輛」,或是交通部運研所獨創的「速人」,各種 概念各有不同的規劃與應用方式。我所說的「不應」有發達的自行車道,就是我認為台灣適合「準車輛」的模式,自行車應行駛在公路上,不需特別的自行車道。

上個月碰到長鬃山羊的阿桂,他也同樣反對自行車道的建立,長鬃山羊的網站有整理相關的論點 (http: //fserow-shelves.blogspot.com/2006/03/blog-post_23.html)。我個人補充其他論點,台灣 若是把單車道獨立出來,車道種類太多(公車專用道、汽車道、機車道、單車道、人行道),不合乎土地利用效益。第二,只要機車出廠限速50公里(根據道路法規, 沒有一條道路允許機車時速超過50公里),不但可以創造電動機車的市場,也會形成一個機車、電動機車、自行車共存的慢車道,這比作自行車專用道的春秋大夢 實 際。


星期五, 8月 10, 2007

自行車上路是否應當強制配戴安全帽?

針對自行車是否應當強制戴安全帽,引起很多環保人士不同的意見。簡單陳述個人看法:

第一:汽車關於安全性的設計,主要分為兩個部份,主動性安全設備與被動性安全設備。所謂主動性安全設備包含:前後燈、煞車(ABS)、轉向循跡系統...,被動性安全設備則有:安全帶、安全氣囊、潰縮式方向盤...等等。兩者的差別在於,主動性安全是減少事故發生機率,被動性安全是減少事故傷亡率。所以,若要減少事故發生的機率,自行車安裝前後燈,屬於主動性安全設備,應該要強制規範(至少太陽下山後)。安全帽屬於被動性安全配備,是否跟人身自由有牴觸?汽車強制繫安全帶與機車強制戴安全帽實施時,社會上多有討論,我覺得道理都一樣,是人身自由與醫療資源、社會成本的衡量,我想不用贅述雙方的理由。

第二:或許有些人對於規範自行車有許多意見,認為既然應該要鼓勵,為何還要有這麼多的規範?規範太多不正是減少騎車的意願?
我個人認為,不安全的自行車騎士,是推廣自行車的反挫力量。推廣自行車作為交通工具,首先要面對的是大眾對於自行車不安全的刻板印象。不安全的來由有兩個原因,不安全的環境,以及不安全的行為。不安全的環境是大部份人關注的焦點,就是所謂的「路權」。可是「權利」的意義,一定是某種條件、範圍下的權利,特別是能夠清楚的界定「被侵犯」的界線,或者釐清肇事雙方的責任,這個權利才有意義。在這個概念下,路權不只是主張自行車應有的空間,更積極的是自行車擁有作為「一種車輛」行使在馬路上的權利。任何行使在馬路上的車輛都需遵守交通規則,這是個常識,所以當自行車作為車輛的一種時,行駛在馬路上也要遵守規則,也是理所當然。務實一點的看現階段台灣的環境,短時間內不會有很發達的專屬自行車道(也不應該有),自行車行使在「一般道路」的權利/規範,才是重點。
我們現在所面臨的問題是,過去自行車沒有被當作車輛一樣看待,所以,沒有「安全環境」,造成許多「不安全的騎士」。於是許多人以為自行車是自由車,既然自由車就可以自由騎,這是不對的。大部分的交通意外都是某一方沒有遵循規則所造成的,建立安全互信的道路使用準則才是個關鍵 。所以,規範的建立絕對是必須的,這不是為了減損民眾騎車的意願,而是營造安全的環境。

第三:回到是否該戴安全帽的問題。如果騎單車去市場買菜不需要帶安全帽,那歐巴桑騎機車去市場買菜需不需要?開個車在家裡附近找停車位、移動一下車子需不需要繫安全帶?如果自行車作為車輛的一種,如何建立一套共通標準,又或者清楚的區隔自行車與其它車輛不同的角色?我想,答案不會是--因為我是自行車。


星期四, 8月 09, 2007

梵古

好聽的歌,好美的畫面~~感動!!



繁星點點的夜裡
調色盤上只有藍與灰
在夏日裡出外探訪
用你那洞悉我靈魂幽暗處的雙眼
山丘上的陰影
描繪出樹與水仙花
捕捉微風與冬天的冷冽
用那如雪地裡亞麻般的色彩

如今我才明白,你想說的是什麼
當你清醒時你有多麼痛苦
你努力的想讓它們得到解脫
但他們卻不理會,也不知該如何做
也許,今後他們將會明瞭

繁星點點的夜裡
火紅的花朵燦爛的燃燒著
漩渦似的雲飄在紫羅蘭色的霧裡
映照在文生湛藍的眼瞳裡
色彩變化萬千
清晨的田園裡琥珀色的農作物
佈滿風霜的臉羅列著痛苦
藝術家憐愛的手下得到撫慰

如今我才明白,你想說的是什麼
當你清醒時你有多麼痛苦
你努力的想讓它們得到解脫
但他們卻不理會,也不知該怎麼做
也許,現在他們知道了
因為當初他們無法愛你
但你的愛依然真實
當燦爛的星空裡
不存一絲希望
你像許多戀人一樣,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但願我能告訴你,文生
這個世界根本配不上一個美好如你的人

繁星點點的夜裡
一幅幅的肖像懸掛在空盪盪的大廳裡
無鑲框的臉倚靠在寂然的牆上
配上一雙看遍世事且永不遺忘的雙眼
就像你曾遇見的陌生人
那些衣衫襤褸的人們
也像血紅的玫瑰上銀色的刺
斷裂並靜臥在初下的雪上

我想我已明白,你想說的是什麼
當你清醒時你有多麼痛苦
你努力的想讓它們得到解脫
但他們卻不理會,現在依然如此
也許,他們永遠不會……

星期五, 7月 27, 2007

爆料~這就是我們新任的環評委員

心裡不爽,GOOGLE了幾位新任環評委員的背景,呵呵!話不多說,大家看看吧!

李育明
國立臺北大學資源管理研究所教授

接受
中華民國企業永續發展協會委託,分別於1999年與2002年編著「變遷中的福爾摩莎」,共兩冊。

  1. 朱雲鵬、林師模、李育明、葉欣誠(編著),「變遷中的福爾摩莎2002」,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中華民國企業永續發展協會,台北 (2002)。(ISBN 967-30194-1-8)

  2. 朱雲鵬、林師模、李育明、葉欣誠(編著),「變遷中的福爾摩莎」,中華民國企業永續發展協會、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台北 (1999)。(ISBN 957-98307-4-6)


中華民國企業永續發展協會成員:

理 事 長

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黃茂雄

副理事長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潘文炎
理 事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賀陳旦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江耀宗

台灣永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陳定川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陳貴明

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資深副總經理暨資訊長 左大川

永豐餘造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

何壽川


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總 裁 林蒼生

郭育良 教授(台灣大學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教授)


建教案
  • 電子業職場衛生諮詢模式與健康促進研究—台積電
  • 電子業員工之心理健康、健康行為與健康促進之研究—台積電

註:台積電在竹科三、五路沿線以及南科、中科,均有12吋晶圓廠興建計畫

李界木
自由時報 2006年10月1日

現年67歲的李界木,六年多前政黨輪替後,他放棄美國籍、賣掉美國房子回台投效公職服務,先後就任環保署副署長、竹科管理局長,儘管業界當時錯愕出 自環保專業的他來接任竹科管理局長職,但五年多來,李界木埋首開闢科學園區版圖,竹科篤行、竹南、龍潭基地,到中科、宜科,連竹北生醫園區善後工作也接收 了。

李界木回首五年多來,最感成就就是開發中科,短短兩年就締造出他想像不到的「大肚山傳奇」,他說,中科快速成形,具有多重意義,一為高科技業有擴廠去處,穩定根留台灣,二是活絡中部縣市經濟消費力,三是提振了民眾信心,走出921地震、廢省的陰影。

除了開發一個接一個科學園區之外,李界木跟新竹縣市政府與鄰里長之間互動關係良好,並積極擴展「科技外交」,常需拜訪國外姊妹園區,台北、新竹、台 中、宜蘭及飛往國外行程緊密,忙碌的工作壓力,使得李界木沒有時間運動,體重逐年增加,他笑說,任局長五年多,也胖了五公斤多,再胖下去,健康恐亮紅燈。

去年,李界木即有意辭局長職,轉換到外交跑道,因故沒有轉成,今年他推薦好朋友、工研院光電所副所長黃得瑞為接替人選,獲行政院點頭。李界木說,今年竹科產值可望達1.2兆元,比五年多前倍增,另全台科學園區產值將上看兩兆元,他高興與工作團隊的努力,有不錯的成果。



李錦地

19976月台灣省水利局提出〈雲林縣湖山、湖南水庫可行性規劃總報告〉

19976月,台灣省水利局提出「雲林縣湖山、湖南水庫可行性規劃總報告」,當時之行政院長為連戰,經濟部為王志剛,台灣省政府水利處長為李鴻源。

1997910,環保署通過經濟部水利處提出的〈雲林縣湖山、湖南水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

1997311,經濟部水利處送環評初稿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當年歷經419日 、812日 二次初審,於910日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第40次會議決議有條件通過,附帶17點審議結論,其中結論9「開發單位應按當地河流、水域生態特性並考慮天然基流量等因素,訂定本計畫影響區內保育類及珍貴稀有動物、植物之生態保育措施(含魚梯魚道之設置及復育計畫),並報請野生動物保育主管機關核可。」但在當年109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第41次會議中決議,將第9點原本「並報請野生動物保育主管機關核可」此句刪除。

當時的行政院長為蕭萬長,經濟部長王志剛,開發單位是經濟部水利處長黃金山,由經濟部水利處水利規劃試驗所執行,規劃單位是欣德工程顧問公司,審查主事者為環保署長蔡勳雄,在整個環境影響評估過程中,沒有任何一個環評委員到過現場。

1996813辦理的湖山、湖南水庫「環境影響評估」現場勘察,應出席的環境影響評估委員陳信雄、張石角、王穎、臧振華、歐陽嶠暉、李錦地等人,竟無人出席,同一天辦理的聽證會,環評委員同樣未出席,一個如此重大的開發案,就這樣通過了。


林建元

專長領域

1. 工商園區開發政策與規劃

2. 交通運輸與土地使用

3. 地理資訊系統

學術團體參與

中華土地估價學會理事,1999年迄今

研究報告
  1. 林建元,(1995.6)"工業區環境災害防範作業手冊",經濟部工業局。
  2. 林建元,(1996.6)"智慧型工業園區之推動策略",經濟部工業局研究報告
  3. 林建元,(1997.7)"智慧型工業園區開發編定審議作業之改進措施",經濟部工業局研究報告。
  4. 林建元,(1998.7)"智慧型工業園區開發可行性研究作業規範",經濟部工業局。
  5. 林建元,(1999.1)"設置科學園區總體環境分析之研究",行政院國科會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6. 林建元,(1999.7)"智慧型工業園區經營管理制度之建立",經濟部工業局。
  7. 林建元,(2000.12)"台灣地區工業區整體環境升級作業辦法",經濟部工業局委託研究報告。

註:這是個開發工業區的人才,應該不是環境把關的人才,而且,他從工業局手上賺了不少錢!

星期二, 7月 24, 2007

民間團體對交通政策的建議書

民間團體對交通政策的建議書

千里步道籌畫中心 彙整 2007.7.17

緣起

當急遽惡化的CO2排放、地球暖化等問題已成為全球共同面對的環境浩劫時,對交通政策的思考,已不能單就「便利」作為唯一之考量。當我們的交通政策能積極正面的從「對環境友善」的角度出發,去除「全面開發」的迷思,台灣才有機會成為一個適合人居住的福爾摩沙綠色寶島;也才能對空氣污染、環境破壞、能源耗損、氣候變遷等急速惡化的現況,產生一點減緩的效用。

營造優質低碳、綠色永續的生活環境,不僅是環保署的職責,更是交通部,以及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每一個人的責任。這份由民間團體經過多次討論共同擬定的交通政策建議書,希望可以作為交通部在制定與推動各項交通政策時的參考。

我們對交通政策有三大方向的建議:

1.

積極協助民間共同完成環島千里步道的串聯,建置完成專供自行車與步行使用的國道11號(包括環島自行車道與步道的規劃/設置、台鐵舊鐵道/隧道的再利用、設立專責機構統籌自行車/步道政策規劃設計、協助民間共同發展慢活旅遊/在地深度觀光)。
2.

CO2排放量的減量措施(包括大眾運輸系統、汽燃費的隨油徵收、計程車政策、汽機車總量管制、機車出廠限速設計等)。
3.

行人與自行車的基本路權(包括自行車政策白皮書的提出、自行車的法源確認與相關法令、自行車專用道與專用道路的劃設、道路的設計規範與施工等)。

議題一:積極協助民間共同完成環島千里步道的串聯,建置完成專供自行車與步行使用的「國道11號路網」

千里步道運動從一個夢想出發,一步一步的踏出實踐的步履。整個運動透過各地環保/生態/文史/社造/登山/民宿/觀光與社區大學等組織的在地串聯…,邀請各地喜歡走路或騎單車的團體和個人,尋找台灣島上各個沿途擁有美麗風光,或是富含豐富的人文歷史或生態景觀等資源的鄉道、產業道路、步道、古道、圳道、廢鐵道…,串聯〈而非開發〉出一條專供行人與自行車使用的綠色的環島步道。


建議:

1.

積極協助民間共同完成環島千里步道的串聯:目前千里步道籌劃中心已完成東半部從台北-宜蘭-花蓮-台東的自行車/步道路線規劃。透過公共工程委員會的協助,希望能將宜蘭縣做為第一個示範縣市。西部路線預計一年內規劃完成。
2.

建置完成專供自行車與步行專用的「國道11號路網」:透過民間的共同合力完成路線規劃後,希望可以透過國家權力與資源的行使,設置一條國家級、同時具有國際觀光價值與人文意涵的「環島慢行公路」。
3.

協助環島自行車道與步道的區段規劃/設置:包括台鐵舊鐵道/隧道的再利用,例如東部路線目前有東澳舊隧道/觀音舊隧道等可供活化再利用;再例,劃設新店至坪林的自行車專用道,一方面可以復甦坪林觀光產業,同時完成首條「慢行公路」的施設。
4.

設立專責機構統籌以自行車/步道為主的交通政策規劃/設計,並責成觀光局與民間共同發展慢活旅遊/在地觀光。

議題二:關於「CO2排放量的減量措施」的說明與建議

台灣2300萬人口佔全球人口不到千分之4,排放的溫室氣體卻佔了全球的百分之一,排名全球第22名。過去10 年間台灣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以每年平均7.9 %的速度成長,這個速率不改,預估2020 年時,台灣的二氧化碳排放將迅速攀升到每年461百萬公噸,排名將攀升到世界第三。

而在台灣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中,交通運輸便佔了15%,再加上其他有害物質隨著排氣管被排出,在都市中造成的熱島效應,讓我們必須開更多冷氣去調節空氣,耗費能源也等同增加二氧化碳的排放,以致不斷產生惡性的循環。

因此,減少交通運輸的CO2排放,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的重要一大步!

事實上,汽車不但會產生空氣污染,排放CO2加速地球暖化,更佔用道路行車空間,造成交通阻塞。因此,台灣必須儘快地透過汽油稅的課徵,降低用車頻率,減少汽機車空污排放,釋出既有道路空間給單車與行人,讓城市裡的單車通勤真正成為一種經濟、環保、健康的選擇,完善大眾運輸與自行車的接駁/運輸/銜接。


建議:

1.

擬定「促進大眾運輸系統方案」,建置完善的大眾運輸系統:重新規劃巴士系統、路線規劃,因應都市人口密度、生活空間,發展經濟的大眾運輸系統,並提出大眾運輸補助策略,設置完善的公車路網,提供民眾使用大眾運輸的便利性與誘因。(民國87年省政府交通部有促進大眾運輸系統方案,87年~93年七年撥款135億。93年之後無任何補助)
2.

汽燃費的隨油徵收:推動汽燃稅「隨油徵收」,用多少課多少,民眾才會謹慎使用能源,對能源的節省產生助益。汽燃費應撥作縮減道路、建設無排放CO2綠色運具設施之用。
3.

全面檢討計程車政策:減少計程車空轉,提昇能源使用效率。根據台北市交通局調查報告,台北縣市 6萬名計程車的時間空車率與距離空車率平均60~70% 。光是台北市的計程車,保守估計每天就有73萬公升的汽油因為空轉就如此無意義的蒸發,相當於增加了大台北地區1708萬公噸的二氧化碳。若再加上因為計程車所造成的城市運輸效率的減損,台灣每天浪費的能源非常可觀。可考慮A.實施電話叫車與路邊攔車的差別費率,並依此進行計程車之分級管理;B.使用空污費補助設置電話叫車與配車系統,並在各區廣設計程車休息站與配車站。
4.

汽機車總量管制:燃燒汽油除了每公升會排放二氧化碳600克之外,還會排出許多會對人體以及環境造成毒害的污染物質,包括:一氧化碳 (CO)、氧化亞氮(NOx)…等。透過便捷的大眾運輸系統、上學上班自行車與步行路網的建置、近距離共乘制、在橋樑上設入口收費站以減少汽機車進入城市之數量、高石油價格政策、鼓勵騎單車進入高密度人口地區、控制市區內停車空間之總量,取消興建停車場容積獎勵…等,都可對汽機車總量管制的目標達成有所助益。
5.

機車出廠限速設計:目前150c.c以下的機車在市區道路的限速是40KM/hr,在郊區的限速是50KM/hr,因此,機車生產過程即應進行限制速度,並禁止廠商大作快速馳騁的廣告促銷。如此,才有可能為電動環保摩托車創造市場;而當汽機車的速度級速落差增大之後,行駛在路上時與汽車自動分流,機車行駛的安全性亦能提高。
6.

鼓勵研發綠色運具,並政策鼓勵民眾選擇使用替代能源的運具。

議題三:關於「行人與自行車的基本路權」的說明與建議

1.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能從積極前瞻、對環境友善的角度,完成正在進行的「是否要將腳踏車當成國家交通政策的主軸」研究評估,並提出「自行車政策白皮書」:目前自行車相關業務仍被視作休閒觀光業務,交由體委會處理。建議應於交通部增設職掌自行車與行人交通之權責機關。自行車政策須與大眾運輸政策緊密結合,例如,規劃攜帶自行車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如捷運、火車)之完善配套方案。
2.

自行車的法源確認與相關法令:修定公路法(參見附件),於交通法規中明確將自行車設定為車輛(交通工具)、將道路建設的經費一定比例投入補助大眾運輸系統以及自行車與人行道之規劃工程,而非將大部份經費放在道路工程新建上。

在道路安全法規上,除了針對闖紅燈、穿越快車道、行駛快車道、逆向行駛(不含騎樓、人行道)等進行規範外,更重要的是要盡快完成自行車與行人路網的建置,劃設自行車專用道或擴增慢車道,供自行車與行人安全行駛與步行的空間。

在自行車生活路網尚未建置完成前,自行車在一定速度內(例:時速10公里以內),未配戴安全帽可免取締,而改以勸導方式,同時發放自行車安全帽折價卷。

3.

自行車專用道與專用道路的劃設:在不同路段因地制宜於原有道路/橋樑劃設自行車專用道(或專用道路),例如:於都市內--在既有人行道或拓寬人行道,劃設自行車與行人共用道;於橋樑-拓寬人行道,劃設自行車與行人共用道;於一般公路--縮窄汽車道(例如,由3.5米縮減為3米),以劃設自行車專用道;於郊區道路-劃設自行車專用道路或自行車與行人共用道路,或於原有路面內劃設行人與自行車專用道。並於所有新建道路/橋樑,劃設自行車與行人專用道。
4.

道路的設計規範與施工:設置道路景觀評估委員會,於道路施工前,需進行道路景觀評估;避免不必要的道路開發與工程施作;道路施工由汽車為主體的快速思維轉為強調安全/低碳/環保;採用一貫作業節能方式進行道路舖面整修;自行車專用道應避開水溝蓋,水溝蓋的縫隙改為與行進方向垂直而非平行…等。

我們的訴求:

1.

建置完成專供自行車與步行使用的「國道11號路網」--環島慢行公路:

A. 與民間團體共同合作,完成環島自行車道與步道的規劃/設置。

B. 台鐵東部線目前有東澳、觀音等舊隧道等可供活化再利用,作為環島步道路線的一環;

C. 劃設新店至坪林的自行車專用道,一方面可以復甦坪林觀光產業,同時完成首條「慢行公路」的施設。

D. 設立專責機構統籌以自行車/步道為主的交通政策規劃/設計。


2. 減低交通運輸所產生的CO2排放量:

A. 擬定「促進大眾運輸系統方案」,建置完善的大眾運輸系統。

B. 實施汽燃費隨油徵收。

C. 全面檢討計程車政策,減少計程車空轉,例:實施電話叫車與路邊攔車的差別費率,使用空污費補助設置電話叫車與配車系統,並在各區廣設計程車休息站與配車站..等。

D. 汽機車總量管制,例:高石油價格政策、鼓勵騎單車進入高密度人口地區、控制市區內停車空間之總量,取消興建停車場容積獎勵…等。

E. 機車出廠限速設計,例:於機車生產過程即進行限制速度、禁止廠商大作快速馳騁的廣告促銷,以積極營造有利於發展電動環保車市場。

F. 鼓勵研發綠色運具,並政策鼓勵民眾選擇使用替代能源的運具。

3.

恢復行人與自行車基本路權:

A. 提出「自行車政策白皮書」。

B. 盡速完成自行車作為交通工具的法源確認與相關法令修改。

C. 將道路建設的經費一定比例投入補助大眾運輸系統以及自行車與人行道之規劃工程。

D. 在不同路段因地制宜於原有道路與橋樑劃設自行車與行人專用道(或專用道路),提供自行車與行人安全行駛與步行的空間。

E. 在自行車生活路網尚未建置完成前,自行車在一定速度內(例:時速10公里以內),未配戴安全帽可免取締,改以勸導方式,可考慮以空污費基金提供民眾優惠購置自行車安全帽。

F. 設置道路景觀評估委員會,於道路施工前,需進行道路景觀評估。

G. 避免不必要的道路開發與工程施作;採用一貫作業節能方式進行道路舖面整修。


感謝交通部蔡部長,更感謝王拓委員、田秋菫委員的協助。

本建議書由以下團體共同擬定完成:

千里步道籌畫中心、綠黨、中華民國自行車騎士協會、台灣21世紀議程協會、週週爬郊山、荒野保護協會、長鬃山羊單車俱樂部、台大自然保育社、永和社區大學、台灣環境行動網(TEAN)、台北市文山區新願景促進會、環保聯盟、環境資訊協會、NGO協力「牽手無礙,親近自然」

星期二, 7月 17, 2007

如何挑選一台適合自己的單車

JO:

我相信妳不會騎著車上山下海、翻山越嶺,基本上都是在柏油路上走。所以,首先我們要去除掉有雙避震車的選項。因為,雙避震的車子,重量大概多了5公斤,車重就會影響踩踏效率,除非你要練體力。此外,好的避震器很貴(堪用的避震器單價就3000左右),大賣場賣的有避震器的車子,那種避震器基本上過兩個月就變成無作用的負擔,所以1999元買的車子就變成垃圾。

第二,妳要考慮路程。如果只是家裡附近一兩公里左右走走,就可以考慮淑女車。但是花蓮那種風光明媚的地方,不騎遠一點就太可惜了,如果路途超過兩公里,就要排除淑女車。因為騎乘淑女車,全身的重量都壓在臀部、腰部,騎太久會傷腰。

第三,要考慮預算與停車空間。因為學校大概是單車失竊率最高的地方吧,呵呵!買好一點的車就絕不要亂丟,當然,買便宜的車亂丟也是會被偷。所以,我的邏輯是,寧願買好一點的車,因為不敢亂停,所以不會被偷。很多人怕被偷,所以買便宜的車,然後不在乎的隨便亂停,結果真的被偷了。而且,買好一點的車,踩踏效率、變速性能都能增添騎乘樂趣,不至於熱情過了,就把車丟到倉庫生灰塵。

第四,最後考慮功能。公路車(road bike)要求速度,所以騎乘角度是為了減低風阻而設計的,如此對於體力的要求比較高。此外,公路車需要投資的配備也高,車衣、車褲、車鞋、手套、安全帽、卡踏....(當然也可以不要這些配備,只要不怕被人笑拙),除非有很高的熱情,否則會變成浪費的投資。當然,公路車的樂趣是一般腳踏車無可比擬的,所以才會有這麼多人接觸之後就邁向敗家的不歸路。

如果只是休閒,那幾乎只剩下一個選項,就是登山車。可是現在登山車也分很多種,無避震、單避震(前避震)、雙避震(我們已經排除雙避震)。無論是無避震或雙避震都是可以考慮,如此就剩下變速性能與輪胎的因素。關於變速性能,對於初學者或休閒派的人來說,要考慮的不是幾段變速,而是定位與非定位。基本上,定位式的變速器,成車最少都要6千元以上,一般大賣場賣的都是非定位式的變速器(就一根撥桿往左、往右撥)。所以這是個門檻,6000元以上,才能享受比較好與穩定的變速效能。

再來,關於輪胎的因素,寬胎與胎面顆粒會增加抓地力,同時也會影響騎乘效率。也就是說有抓地力就沒有效率,有效率就沒抓地力。所以,你要考慮會不會騎泥地、砂地、草地,如果都是在柏油路上騎,可以考慮用光頭胎。一般成車都不會用光頭胎,除非跟老闆要求換(要貼錢),如果在6000元以上的車,可能會找到兩用胎的車子,所謂兩用胎,中間是平的,胎的兩側有顆粒。而捷安特最近有出一款Flight系列,直接配備光頭胎,騎起來的感覺不輸公路車,可是最便宜的款式要8000多元。當然,如果你不考慮速度的因素,那就用一般的登山車胎就可以了,畢竟抓地力好,相對的安全性就高。

最後,很重要的但常常被人忽略的就是尺寸。無論是什麼車,公路車、登山車、淑女車,車架都有大小的分別。一定要挑選適合自己尺寸的車子,不要遷就車子的尺寸。一般小車店,尺寸可能沒有這麼齊備,特別花蓮是個小市場,如果沒有適合自己尺寸的車子,就叫店家調貨,否則寧願換另一家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