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問題,就是正義問題。誰消費?誰污染?誰承受?誰又有能力逃避?...沒有社會正義,就沒有環境正義!

公平貿易

星期一, 2月 14, 2011

關於「批判武器一文」與「刪除匿名留言」之回覆

綠黨黨員施泰祥日前於苦勞網張貼「批判的武器...」一文,因為該篇文章的標題是引用本人回覆他的信件內容,身為當事人,我做簡單回覆。

我先公開信件全文,只有短短幾十字:
「Dear 泰翔、俊凱、致融,

「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現實的問題,需要靠實踐來釐清。

目前綠黨的共識是朝向地區支黨部經營,若你們有計劃在台中開疆闢土,希望各位排除萬難參與三月份的黨員大會,甚至規劃一名中執委候選人,參與後你們就會知道那些你們想知道的問題。」

我想他完全誤會了這句話「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這句話不是說要捲起袖子才能說話;而是捲起袖子做事後,說的話可能會不一樣。這是左派的實踐哲學,運動的策略,必須要靠實踐來釐清與修正,而不是抽象的理論或信念。

就如同說,在旁邊看人種田,一直批評哪裡做不好、哪裡應該怎麼做;何妨下去做做,看看你的方法會不會比較好(或許是,那就證明給我看)。理論上只要我的拳頭能夠發力三百公斤,就能把那張桌子劈斷;對,那是理論上,但有幾個人能發力300公斤。

所以說,所謂「直接民主」、「言論自由」、「行政立法的制衡」...這些我們都朗朗上口,但是落實在一個組織要如何運作,特別是這個組織有明確的政治目標,組織成員的參與又有差異時,要如何平衡資訊落差與目標達成的效率?那信任與授權是最基本的運作邏輯,這就是中執評委會存在的目的。

施泰翔所寫的幾篇文章都很用心,理論上都對,我們應該要「行政、立法的分界」、「監督制衡的力量」...云云,只是我覺得綠黨沒有這麼大,大到需要用政府的框架來規範綠黨的組織運作。所以我才會回他,來參與黨員大會吧,實際來看綠黨到底長什麼樣子,不要用想像的樣子來看綠黨。捲起袖子做事後,說的話可能會不一樣。

關於施泰翔說言論不受到尊重的問題,我想從過往的運作模式來說,與黨員溝通應該是祕書處的工作。據我收到兩次祕書處轉來施所寄的信,兩次我個人和翰聲都有回信與解釋,何來不尊重之感?難道一定要照施的「理論」來做,才叫作尊重嗎?至於貼到PTT或苦勞的文章,綠黨中執委沒有監看媒體的職責吧,至少就我而言,我從來不主動上PTT和苦勞,都是從別人在twitter上的轉貼連結才會連上。

我從不主動上PTT與苦勞的原因都一樣,我討厭開放匿名的留言板。所以,接下來我回應關於「刪除匿名留言」一事。1月30日竑廣發中執委群組,問綠黨網站一個匿名留言如何處理,我回信的全文:

「我做網管的原則一向是:匿名,刪無赦。
不敢為自己言論負責的人,憑什麼可以得到別人負責任的回答。
跟匿名者在網路上討論事情,最後只會鬼打牆。
這種不負責任的言論,請他貼到PTT。
以上網管經驗提供參考」

而後,文魯彬回信:「謝謝文彥分享網站管理的原則.贊成.」

關於網管,那是祕書處的職責,干中執委啥事,我才不會越俎代庖,我只是分享網管經驗。文章是誰刪的,決定就是誰下的。

至於刪除匿名留言是不是違背綠黨的網管規則?

有參與過2006年與2007年兩次綠黨選舉的人都知道,當時綠黨的網管就是我,除了網管還生產眾多的新聞稿、聲明稿、新聞聯絡、活動設計,而且當時我們所有人都是無支薪的盡心投入。綠黨當時的網管原則是很明確的,我們在網路社群上也獲得很大的迴響。08、09兩年,我忙於自己的事業,連中執委都沒有擔任,綠黨帳號交出去後,綠黨網站經營的如何,大家有目共賭,我不與評論。

匿名留言要不要刪,那是管理人與使用者之間的共識,可以明定規範、也可以約定成俗。如果綠黨沒有名定規範,那就是約定成俗,而我執掌網管在先,竑廣在後,雖然我們沒有交接到,但不會是我破壞他的規矩,而是他或他的前任者破壞我的規矩。

以上說明,希望能化解大家的疑慮。

8 意見:

建輝 提到...

宋竑廣 週一, 2011-02-14 03:46

我同步在這裡跟文彥那裡留言。

我在意的,只有對綠黨的批評,綠黨有沒有雅量讓它們成為黨員完整的參考資訊之一。

為何會問中執委這些批評議案的文章如何處理,是因為議案是他們決策的,黨員施泰翔來信轉到中執評委群組討論,施最後希望他的批評文章能放官方媒體──包括這點在內,原本無人回應,完全地被忽略──我補問後,答案應該是明確地被文彥拒絕。

文彥說:「綠黨官網又不是討論區。他想要貼,就貼在自己的臉書上,那是他的自由。」而這句話後連「以上網管經驗提供參考」,都是沒有的。

既然有了前例,身為工作人員的我,又跟中執評委請示草民在官網批評議案的留言如何處理。現在中執委文彥說只是建議與參考,文魯彬只是贊同,責任應該歸到秘書處工作人員(誰刪誰負責);並說後來的網管(我),破壞了前面網管(文彥)的規矩(刪無赦/那還是要刪呀)。

中執委似乎忘了,依黨章第十三條第六項,他們的職責之一,是「督導地方黨部及直屬黨部之黨務。」

事情在你們眼前發生,說只是建議,被批評應該是不能完全免責的。


沒關係,就當作我負責的好了。

現在的重點是,當草民那篇批評綠黨組織變革案的留言文章,不管任何理由被刪除,綠黨都可能會被視為容不下不同的聲音。這才是苦勞網批評的最大原因。

──雖然離職了,我現在再請示一次:

「中執委徐文彥先生,可否支持綠黨把所有批評文章,連同翰聲的回應,對於議案的正反兩面論述都透過官方媒介散給(官網、臉書、電子報)黨員與支持者?」

願意的話這件事我可以當義工。

我也希望這樣的做法可以成為綠黨的範例。

竑廣 敬上

註:當時施泰翔的希望如下

這次我們的請益希望也麻煩秘書處負責管理網路宣傳平台的工作人員轉錄到公開顯眼的地方。因為我們認為綠黨是社運界跟所有進步政治支持者的重要資產,那麼所有對於綠黨組織的問題應該由公眾一起來關心,同時如果各位前輩如果能解決我們的疑慮的話,今後就不需要面對私下有人問類似的問題,再多花力氣去溝通;況且我們的疑慮可能有我們的主觀偏見在,如果我們對問題的了解以及評論有任何偏差或不妥的地方,除了各位中執會的前輩,能夠被其他外界站在不同立場跟觀點的前輩指正,對釐清整個問題相信也會有幫助。 

閒人工作坊 提到...

所謂「官網」與「黨員通訊」就是資產,有立場、有團體利益,不是討論區、不是留言板,就如同你家不會任意讓人進出上廁所一樣。

施泰翔來信,我們都看到了,也有回應,中執委會也有決議,將完整會議記錄與兩份說明併呈給黨員。我們哪裡不尊重黨員了。

個人意見如果要表達,可以像我一樣寫在部落格、寫在臉書,或者向各位一樣貼在PTT、苦勞,黨員怎麼可以要求使用官方的資源作為個人意見的發表,你居然認為理所當然,這件事跟雅量無關,你是公私不分!

中執委會對於組織改造案的討論過程你都有參與,所有的意見我們都有討論,並做出決議。你身為祕書處的工作人員,將自己的喜惡偏見帶入工作,沒有落實組織的決議,也沒有在網管職務上認清自己的職責,本當立即處理、可以直接回覆的信件,通通丟到中執委的信件群組中。一而再、在而三解釋過的事情,誰有空整天在網路上打嘴炮阿。

你說:「中執委應當督導地方黨部及直屬黨部之黨務」,你是新來的嗎?這次黨組織改造案不就是為了落實督導之責!再說,所謂督導並不是你把所有東西丟到中執委群組,那綠黨到底要祕書處做什麼?

中執委會討論的訊息都很清楚,處理程序也很清楚,會有地區說明會,會有黨員大會,可是你刻意誤導黨員,沒有向黨員說明中執委會的討論內容,還搧風點火,我真的覺得不可思議。民主是這樣玩的嗎?

瑜子醬 提到...

我想針對文彥大哥的文章回應
---
之前宏林曾提過,希望讓綠黨成為一個大家能夠共同使用的「平台」。在這個平台裡,黨員們可以使用這個平台發表意見,大家一起討論。這點怡秀姊的文章裡也有提及。
另外在我的認知裡,如果要能夠作到所謂的討論問題與陽光監督,這個平台應該是個開放的場域,能夠讓黨員、支持者,甚至持反對意見的人在上面發表自己的看法。
同樣地,匿名留言並不代表其內容就無可取之處。只要是言之成理,不做人身攻擊,這樣的言論就應該被保障。以開放的心胸,面對這些來自不同領域的意見,亦可讓綠黨成長,何樂而不為呢?
.
回頭來看文彥大哥的回應:
『所謂「官網」與「黨員通訊」就是資產,有立場、有團體利益,不是討論區、不是留言板,就如同你家不會任意讓人進出上廁所一樣。』
『個人意見如果要表達,可以像我一樣寫在部落格、寫在臉書,或者向各位一樣貼在PTT、苦勞,黨員怎麼可以要求使用官方的資源作為個人意見的發表…』
(恕刪掉若干較為激動的字句)
.
從這兩段話看來,文彥大哥對於綠黨網路「平台」的看法依舊是以一種「官方宣傳」的態度視之,並不是像我們所想像的,一個能自由討論的地方,甚至是個能在網路上進行的開放空間會議。
---
『「我做網管的原則一向是:匿名,刪無赦。
不敢為自己言論負責的人,憑什麼可以得到別人負責任的回答。
跟匿名者在網路上討論事情,最後只會鬼打牆。
這種不負責任的言論,請他貼到PTT。
以上網管經驗提供參考」』
.
的確,具名是一種負責任的象徵。但是在網路上,絕對堅持具名往往只是徒具形式。Facebook上不就有個環保署長沈世宏嘛?從他的po文很明顯可以確定這位具名沈署長的ID絕對不是他本人,要不然國光石化早就徹案了。類似的言論前面的討論也有人提過。
刪文的標準應該在於留言的內容是否有理,是否有人身攻擊,而不是具名與否。
---
以下是我對於這次事件的看法:
如果連黨員的公開提問都沒有一個公開的回應場域,那麼綠黨又要怎麼去處理來自一般民眾的質疑?那麼這次喊出的「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綠黨的透明監督又要怎麼被貫徹?針對言之成理的質問,卻關注在留言者有沒有具名卻不願回應,這樣的態度又要怎麼取信於人?
雖然我沒什麼運動資歷,也只是偶而前去幫忙,但是我一直打從內心認同綠黨的理念,也期望以後經濟能力足夠後能夠替綠黨出點心力。但是這次的事件真的讓人非常遺憾。比起黨員們的質疑,官方以及某些黨員的回應態度才是真正嚴重傷害綠黨本身形象的主因。我依舊希望在經過之後的會前會以及黨員大會後這件事能有所轉圜,不要讓綠黨成為另一個令人含淚投票的政黨。
林亮瑜

閒人工作坊 提到...

有幾個概念必須深入且嚴肅的思考,「民主」、「自由」、「平台」、「開放」、「透明」。這些概念都不是那麼簡單,特別在組織的實務操作上,不能無限上綱。舉例來說,以標榜「自由」、「智慧非財產」的自由軟體社群,其運作也不是你們想像中的自由,不是沒有限制就叫作自由!

目前流行的網路工具有:官網/部落格、電子報、社群(google、yahoo)、臉書、微網誌、BBS個版、網路媒體討論區(苦勞、環資)。每個工具都有不同的用途與目的,綠黨的網路管理人應當深入了解其不同的功能,並且針對不同工具發展不同的社群關係,也透過不同的工具維繫黨員關係或意見溝通。

所以,不是所有的東西都應當用到官網、黨員電子報。再次強調,以施泰翔這個案例來說,他的來信我們都有回,不能說綠黨不尊重,他要求要所有官方媒介都刊登,我必須說,這太過分。就連召集人潘翰聲的部落格文都沒有全文連載到綠黨的官網、電子報,那天我是否可以要求綠黨官網刊登生態綠的部落格文。

如果我是網管,以目前臉書粉絲專頁的功能來說,本來就有類似討論區、佈告欄的功能,任何人都可以在臉書專頁上貼文。綠黨祕書處沒能引導黨員言論的發表與討論方式,塑造一個言論空間,而讓黨員覺得只有官方網站或黨員信才有效,這是網管沒有擔負應有的責任,沒有能力處理資訊社會的社群關係。

如果要求台北市政府,將民眾投書市長信箱內容,全部刊登在台北市政府所掌管的媒體、報紙、捷運車廂廣告、LED佈告欄,是不是瘋子?

如果你認為這是透明,那麼...我認為這叫作怠惰、不負責任、浪費資源。

瑜子醬 提到...

你講得似乎很有道理,但最重要的點卻迴避了:究竟中執委們所謂的公開監督平台在哪裡?

您說綠黨的官方網站不是用來討論問題,刪留言的事是網管竑廣個人的決定;但是在與黨員討論溝通的部份,依然只用一句「我和翰聲都有回信」就帶過去了。

綠黨的公開討論群組在哪裡呢?請不要再次推到網管的身上。這應該是上面的人應該要積極規劃的,網管是執行你們的意見的。把下面的人扣上「沒有擔負應有的責任,沒有能力處理資訊社會的社群關係」的帽子,這是不對的。

今天你可以認定「將民眾投書市長信箱內容,全部刊登在台北市政府所掌管的媒體、報紙、捷運車廂廣告、LED佈告欄,是瘋子」,但是你卻無法迴避「當前政策制定是缺乏公眾討論」的事實。

沒有人把自由「無限上綱」。現在的狀況就是因為只有公開給黨員的會議記錄,沒有所謂的公開討論評平台;這才會冒出大家在苦勞、ptt發表自己意見的情形。

沒有正面看待自己支持者的意見,這才是這次爭議延燒的最大原因。

我心理上還是希望自己能夠有理由繼續支持綠黨,因此希望經過之後的說明會以及黨員大會後能真的解決這件事,並能修補在這段紛爭的期間失望的群眾們。



對了提醒你一點:綠黨電子報真的有生態綠的連結廣告。如果這是前網管個人的行為,那你應該要謝謝他。

閒人工作坊 提到...

中執委的公開監督平台在在每一次的會議記錄、中評委會,以及黨員大會的投票。

與黨員討論溝通的部份:竑廣把信轉給我們後,除了我們個人的回信之外,1/20開會的時候有說要開分區說明會,以及明訂黨員大會開會時間和提案期限與方式,這些祕書處都知道。竑廣早就知道施泰翔與陳怡秀對改革案有意見,應該可以第一時間讓他們知道如何提案。可是陳怡秀卻說1/26她還不知道可以在黨員大會提案...所以,這是誰的問題?

綠黨怎麼會沒有公開討論的平台?綠黨的粉絲頁不就可以隨意貼文。難道要匿名才能討論嗎?那建議黨員大會大家都帶面具好了。

是否傲慢,我不與評論,但中執委已經明定處理程序(說明會、黨大會),畢竟中執委不是在綠黨專職,祕書處工作人員才是能即時處理事務的單位。如果各位希望綠黨對於黨員的回應要即時,那處理選民服務工作的應該是祕書處的工作,可是這段過程當中我看到祕書處人員違抗組織決議、對黨員隱瞞資訊、技術杯葛、公私不分、違背職業倫理的問題。我想,責任問題或許明天中執會應該要討論一下。

最後關於電子報的事情,沒有綠黨電子報之前,我已經在捐錢了,就算未來不連結,我還是捐。我根本不在意,也沒把那個當廣告。

施泰翔 提到...

文彥您好,對於您所說的:「施泰翔...要求要所有官方媒介都刊登,我必須說,這太過分。」這點我完全同意,同時也要為當時提出請求時,考慮欠缺周全而道歉。

不過也有一點可能需要注意的是,雖然黨員有訴求時,可以貼到綠黨臉書討論區,臉書討論區如果平時很少人在看,也能再到塗鴉牆上提醒大家有這樣的討論,邀請有興趣關注的人加入。不過據我了解,粉絲團管理員以外的人發在塗鴉牆的訊息,其他粉絲團成員除非特意點進來看綠黨粉絲團塗鴉牆,否則是不會知道的。因此這樣發起公開討論的方式,會有很多人看不到,效果有限。(或許這可以在設定上做解決,我不是很能夠完全確定)

要補足的方法可能可以是,在粉絲團討論區發起討論後,也請綠黨粉絲團管理員在塗鴉牆發個通知,讓所有成員都知道有這樣的討論,或可彌補這樣的不足。

因此如果日後有需要做類似的請託,假設我將請求限縮在拜託綠黨粉絲團管理員幫忙發公告做提醒動作,不曉得這樣文彥能不能接受?假設可以接受的話,或許可以考慮在官網認識綠黨Q&A底下的"Q:有哪些接觸綠黨的管道?"部份,指示若黨員或外界人士想討論綠黨事務,可用這個方式發表公開討論,這樣也許可以避免日後類似爭議或誤解發生。

施泰翔敬上

閒人工作坊 提到...

臉書沒有人看,是網管的能力問題。這次引發這麼大的風波,我覺得是一開始就註定的,所以我在翰聲臉書上有說兩段:
「我覺得好笑的是,我試探性的問了幾個圈子內的人:「綠黨最近在吵架,你們知不知道?」,答案都是:「不知道!」。

所以,我還是抱持原本的想法,匿名是無法討論事情。而且苦勞是個封閉的網路工具,參與討論的「人」只會愈來愈少,「分身」會愈來愈多。如果在FB討論,不只因為實名可以聚焦,而且參與討論的人會因為「分享」而愈來愈多。」

「綠黨粉絲專頁本來就有討論區,任何人都可以貼文,只是網管沒有善用。只要丟討論區,善用塗鴉牆與分享功能,可以滾非常多人進來。(http://www.facebook.com/TaiwanGreenParty?v=app_2373072738)」

我也希望綠黨的網路行銷能力能提升,在欠缺媒體資源的環境下,網路是唯一的行銷工具。但過去網管走錯方向,花很多時間在PTT與電子信上面,這是錯誤的。我們必須要更深入了解網路社群的運作邏輯。

我想你的建議會是祕書處未來處理的方式之一,不過實際操作程序還是要尊重職務負責人,網路活動瞬息萬變,我們沒辦法管到這麼細微,只能希望未來的職務負責人能俱備網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