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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貿易

星期二, 7月 24, 2007

民間團體對交通政策的建議書

民間團體對交通政策的建議書

千里步道籌畫中心 彙整 2007.7.17

緣起

當急遽惡化的CO2排放、地球暖化等問題已成為全球共同面對的環境浩劫時,對交通政策的思考,已不能單就「便利」作為唯一之考量。當我們的交通政策能積極正面的從「對環境友善」的角度出發,去除「全面開發」的迷思,台灣才有機會成為一個適合人居住的福爾摩沙綠色寶島;也才能對空氣污染、環境破壞、能源耗損、氣候變遷等急速惡化的現況,產生一點減緩的效用。

營造優質低碳、綠色永續的生活環境,不僅是環保署的職責,更是交通部,以及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每一個人的責任。這份由民間團體經過多次討論共同擬定的交通政策建議書,希望可以作為交通部在制定與推動各項交通政策時的參考。

我們對交通政策有三大方向的建議:

1.

積極協助民間共同完成環島千里步道的串聯,建置完成專供自行車與步行使用的國道11號(包括環島自行車道與步道的規劃/設置、台鐵舊鐵道/隧道的再利用、設立專責機構統籌自行車/步道政策規劃設計、協助民間共同發展慢活旅遊/在地深度觀光)。
2.

CO2排放量的減量措施(包括大眾運輸系統、汽燃費的隨油徵收、計程車政策、汽機車總量管制、機車出廠限速設計等)。
3.

行人與自行車的基本路權(包括自行車政策白皮書的提出、自行車的法源確認與相關法令、自行車專用道與專用道路的劃設、道路的設計規範與施工等)。

議題一:積極協助民間共同完成環島千里步道的串聯,建置完成專供自行車與步行使用的「國道11號路網」

千里步道運動從一個夢想出發,一步一步的踏出實踐的步履。整個運動透過各地環保/生態/文史/社造/登山/民宿/觀光與社區大學等組織的在地串聯…,邀請各地喜歡走路或騎單車的團體和個人,尋找台灣島上各個沿途擁有美麗風光,或是富含豐富的人文歷史或生態景觀等資源的鄉道、產業道路、步道、古道、圳道、廢鐵道…,串聯〈而非開發〉出一條專供行人與自行車使用的綠色的環島步道。


建議:

1.

積極協助民間共同完成環島千里步道的串聯:目前千里步道籌劃中心已完成東半部從台北-宜蘭-花蓮-台東的自行車/步道路線規劃。透過公共工程委員會的協助,希望能將宜蘭縣做為第一個示範縣市。西部路線預計一年內規劃完成。
2.

建置完成專供自行車與步行專用的「國道11號路網」:透過民間的共同合力完成路線規劃後,希望可以透過國家權力與資源的行使,設置一條國家級、同時具有國際觀光價值與人文意涵的「環島慢行公路」。
3.

協助環島自行車道與步道的區段規劃/設置:包括台鐵舊鐵道/隧道的再利用,例如東部路線目前有東澳舊隧道/觀音舊隧道等可供活化再利用;再例,劃設新店至坪林的自行車專用道,一方面可以復甦坪林觀光產業,同時完成首條「慢行公路」的施設。
4.

設立專責機構統籌以自行車/步道為主的交通政策規劃/設計,並責成觀光局與民間共同發展慢活旅遊/在地觀光。

議題二:關於「CO2排放量的減量措施」的說明與建議

台灣2300萬人口佔全球人口不到千分之4,排放的溫室氣體卻佔了全球的百分之一,排名全球第22名。過去10 年間台灣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以每年平均7.9 %的速度成長,這個速率不改,預估2020 年時,台灣的二氧化碳排放將迅速攀升到每年461百萬公噸,排名將攀升到世界第三。

而在台灣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中,交通運輸便佔了15%,再加上其他有害物質隨著排氣管被排出,在都市中造成的熱島效應,讓我們必須開更多冷氣去調節空氣,耗費能源也等同增加二氧化碳的排放,以致不斷產生惡性的循環。

因此,減少交通運輸的CO2排放,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的重要一大步!

事實上,汽車不但會產生空氣污染,排放CO2加速地球暖化,更佔用道路行車空間,造成交通阻塞。因此,台灣必須儘快地透過汽油稅的課徵,降低用車頻率,減少汽機車空污排放,釋出既有道路空間給單車與行人,讓城市裡的單車通勤真正成為一種經濟、環保、健康的選擇,完善大眾運輸與自行車的接駁/運輸/銜接。


建議:

1.

擬定「促進大眾運輸系統方案」,建置完善的大眾運輸系統:重新規劃巴士系統、路線規劃,因應都市人口密度、生活空間,發展經濟的大眾運輸系統,並提出大眾運輸補助策略,設置完善的公車路網,提供民眾使用大眾運輸的便利性與誘因。(民國87年省政府交通部有促進大眾運輸系統方案,87年~93年七年撥款135億。93年之後無任何補助)
2.

汽燃費的隨油徵收:推動汽燃稅「隨油徵收」,用多少課多少,民眾才會謹慎使用能源,對能源的節省產生助益。汽燃費應撥作縮減道路、建設無排放CO2綠色運具設施之用。
3.

全面檢討計程車政策:減少計程車空轉,提昇能源使用效率。根據台北市交通局調查報告,台北縣市 6萬名計程車的時間空車率與距離空車率平均60~70% 。光是台北市的計程車,保守估計每天就有73萬公升的汽油因為空轉就如此無意義的蒸發,相當於增加了大台北地區1708萬公噸的二氧化碳。若再加上因為計程車所造成的城市運輸效率的減損,台灣每天浪費的能源非常可觀。可考慮A.實施電話叫車與路邊攔車的差別費率,並依此進行計程車之分級管理;B.使用空污費補助設置電話叫車與配車系統,並在各區廣設計程車休息站與配車站。
4.

汽機車總量管制:燃燒汽油除了每公升會排放二氧化碳600克之外,還會排出許多會對人體以及環境造成毒害的污染物質,包括:一氧化碳 (CO)、氧化亞氮(NOx)…等。透過便捷的大眾運輸系統、上學上班自行車與步行路網的建置、近距離共乘制、在橋樑上設入口收費站以減少汽機車進入城市之數量、高石油價格政策、鼓勵騎單車進入高密度人口地區、控制市區內停車空間之總量,取消興建停車場容積獎勵…等,都可對汽機車總量管制的目標達成有所助益。
5.

機車出廠限速設計:目前150c.c以下的機車在市區道路的限速是40KM/hr,在郊區的限速是50KM/hr,因此,機車生產過程即應進行限制速度,並禁止廠商大作快速馳騁的廣告促銷。如此,才有可能為電動環保摩托車創造市場;而當汽機車的速度級速落差增大之後,行駛在路上時與汽車自動分流,機車行駛的安全性亦能提高。
6.

鼓勵研發綠色運具,並政策鼓勵民眾選擇使用替代能源的運具。

議題三:關於「行人與自行車的基本路權」的說明與建議

1.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能從積極前瞻、對環境友善的角度,完成正在進行的「是否要將腳踏車當成國家交通政策的主軸」研究評估,並提出「自行車政策白皮書」:目前自行車相關業務仍被視作休閒觀光業務,交由體委會處理。建議應於交通部增設職掌自行車與行人交通之權責機關。自行車政策須與大眾運輸政策緊密結合,例如,規劃攜帶自行車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如捷運、火車)之完善配套方案。
2.

自行車的法源確認與相關法令:修定公路法(參見附件),於交通法規中明確將自行車設定為車輛(交通工具)、將道路建設的經費一定比例投入補助大眾運輸系統以及自行車與人行道之規劃工程,而非將大部份經費放在道路工程新建上。

在道路安全法規上,除了針對闖紅燈、穿越快車道、行駛快車道、逆向行駛(不含騎樓、人行道)等進行規範外,更重要的是要盡快完成自行車與行人路網的建置,劃設自行車專用道或擴增慢車道,供自行車與行人安全行駛與步行的空間。

在自行車生活路網尚未建置完成前,自行車在一定速度內(例:時速10公里以內),未配戴安全帽可免取締,而改以勸導方式,同時發放自行車安全帽折價卷。

3.

自行車專用道與專用道路的劃設:在不同路段因地制宜於原有道路/橋樑劃設自行車專用道(或專用道路),例如:於都市內--在既有人行道或拓寬人行道,劃設自行車與行人共用道;於橋樑-拓寬人行道,劃設自行車與行人共用道;於一般公路--縮窄汽車道(例如,由3.5米縮減為3米),以劃設自行車專用道;於郊區道路-劃設自行車專用道路或自行車與行人共用道路,或於原有路面內劃設行人與自行車專用道。並於所有新建道路/橋樑,劃設自行車與行人專用道。
4.

道路的設計規範與施工:設置道路景觀評估委員會,於道路施工前,需進行道路景觀評估;避免不必要的道路開發與工程施作;道路施工由汽車為主體的快速思維轉為強調安全/低碳/環保;採用一貫作業節能方式進行道路舖面整修;自行車專用道應避開水溝蓋,水溝蓋的縫隙改為與行進方向垂直而非平行…等。

我們的訴求:

1.

建置完成專供自行車與步行使用的「國道11號路網」--環島慢行公路:

A. 與民間團體共同合作,完成環島自行車道與步道的規劃/設置。

B. 台鐵東部線目前有東澳、觀音等舊隧道等可供活化再利用,作為環島步道路線的一環;

C. 劃設新店至坪林的自行車專用道,一方面可以復甦坪林觀光產業,同時完成首條「慢行公路」的施設。

D. 設立專責機構統籌以自行車/步道為主的交通政策規劃/設計。


2. 減低交通運輸所產生的CO2排放量:

A. 擬定「促進大眾運輸系統方案」,建置完善的大眾運輸系統。

B. 實施汽燃費隨油徵收。

C. 全面檢討計程車政策,減少計程車空轉,例:實施電話叫車與路邊攔車的差別費率,使用空污費補助設置電話叫車與配車系統,並在各區廣設計程車休息站與配車站..等。

D. 汽機車總量管制,例:高石油價格政策、鼓勵騎單車進入高密度人口地區、控制市區內停車空間之總量,取消興建停車場容積獎勵…等。

E. 機車出廠限速設計,例:於機車生產過程即進行限制速度、禁止廠商大作快速馳騁的廣告促銷,以積極營造有利於發展電動環保車市場。

F. 鼓勵研發綠色運具,並政策鼓勵民眾選擇使用替代能源的運具。

3.

恢復行人與自行車基本路權:

A. 提出「自行車政策白皮書」。

B. 盡速完成自行車作為交通工具的法源確認與相關法令修改。

C. 將道路建設的經費一定比例投入補助大眾運輸系統以及自行車與人行道之規劃工程。

D. 在不同路段因地制宜於原有道路與橋樑劃設自行車與行人專用道(或專用道路),提供自行車與行人安全行駛與步行的空間。

E. 在自行車生活路網尚未建置完成前,自行車在一定速度內(例:時速10公里以內),未配戴安全帽可免取締,改以勸導方式,可考慮以空污費基金提供民眾優惠購置自行車安全帽。

F. 設置道路景觀評估委員會,於道路施工前,需進行道路景觀評估。

G. 避免不必要的道路開發與工程施作;採用一貫作業節能方式進行道路舖面整修。


感謝交通部蔡部長,更感謝王拓委員、田秋菫委員的協助。

本建議書由以下團體共同擬定完成:

千里步道籌畫中心、綠黨、中華民國自行車騎士協會、台灣21世紀議程協會、週週爬郊山、荒野保護協會、長鬃山羊單車俱樂部、台大自然保育社、永和社區大學、台灣環境行動網(TEAN)、台北市文山區新願景促進會、環保聯盟、環境資訊協會、NGO協力「牽手無礙,親近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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